本项目租用大庆市新欧特建筑材料装饰公司混合结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内置生产区域、原料堆放区及半成品存放区,总占地面积1032.82m2,内置生产线2条,分别为电动机生产线及配电柜生产线;年产电动机4680台,配电柜3800个;租赁大庆市新欧特建筑材料装饰公司闲置办公楼作为本项目办公区域,为二层混合结构构建物,建筑面积为836.56m2。
废气治理:
浸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采取输风管道负压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P1)高空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输风管道负压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排气筒 P1 排放;本项目固化过程产生挥发性废气量较小,无组织逸散至大气环境中;焊接工序采取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输风管道负压收集效率为 90%,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为 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5%,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效率为80%。经预测,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的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退火炉、烘干炉、电弧炉及固化炉均为电加热设备,不使用燃料;在生产运行中,仅产生少量热辐射废气,无组织逸散至大气环境中。
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经开区排水管网,进入经开区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西城区污水处理厂,经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出水排入让胡路泡,通过泵站提升至西干渠,经 86km 的西干渠排入安肇新河,在肇源古恰处流入嫩江(松花江)。
固废治理:
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 1 间,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占地面积为2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要求建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粉末涂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含油手套;不同废物实行分区存放制度,存放在不同容器内。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应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基础必须防渗,地面采用基底层压实(压实度不小于 93%)+HDPE 防渗膜(厚 2.0mm)+抗渗混凝土层,渗透系数≤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规定要求;防渗施工时需留存影像资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手套全部环节可进行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含油手套集中收集,袋装密封,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新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 1 座,位于生产车间东南侧,占地面积 10m2,用于存放废漆包线、回收焊粉、边角废料、废焊条头、废绝缘布及槽楔、废包装箱。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末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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