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莒县长岭镇长岭大街与平安大街交汇处西800米路南,占地面积6486平方米,土地为租赁。依托现有生产车间1座,购置吹膜机30台,流延机10台,印刷机15台,拌料机15台,制袋机30台,手套机50台,低温挤塑造粒机2台,年产塑料袋2000吨、一次性手套2000吨,塑料袋厚度大于0.025mm。主要原料为聚乙烯颗粒、色母粒、UV能量固化油墨。塑料袋生产工艺:聚乙烯颗粒、色母粒—拌料—吹膜—印刷—制袋—检验—包装—成品;一次性手套生产工艺:聚乙烯颗粒—拌料—吹膜/流延—制手套—检验—包装—成品。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低温挤塑造粒机结粒后回用于生产。是否为燃煤项目:否。是否为新建项目:是。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项目。本单位承诺开工之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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