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黄淮海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方300米(滨河花园小区门口)。项目拟利用地面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建设新能源车充电站项目,安装4台120KW一机双枪充电桩,型号TNDC2120C,额定功率120KW,输出电压200V-380Vdc,最大电流250A。1台500KW箱式变压器等设备。我公司承诺租赁日照市五莲县黄淮海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方300米(滨河花园小区门口)已经过其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手续完备、合法合规,后期出现纠纷问题由我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电力年耗用量65.7万kwh。我单位承诺项目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该项目建成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3.25吨标准煤以内,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承诺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我单位承诺在开工之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咨询,办理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