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经济开发区长江一路1号,总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约9.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8250平方米,其中建设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仓库800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实验室300平方米,餐厅200平方米,配电室100平方米,热力源室250平方米,机修室150平方米。道路及硬化1200平方米,绿化面积300平方米,容积率为1.27,建筑系数为76.92%,绿化率为4.62%。主要原材料为:类肝素粗品(10吨/年)、氯化钠(药用级)(1吨/年)、过氧化氢(分析纯)(0.2吨/年)、碱性蛋白酶(0.13吨/年)、乙醇(药用级)(3吨/年)、氢氧化钠(分析纯)(0.1吨/年)、盐酸(试剂)(0.1吨/年)、氯化钙(分析纯)(1吨/年)、碳酸钠(分析纯)(1吨/年),所需原辅材料均为外购;购置溶解酶解罐、酶解中转罐、沉淀罐、冷冻干燥箱、管式分离机、树脂洗脱罐、万能粉碎机、三维混合机、蒸汽发生器(或集中供热力)等共18台设备,生产工艺为:1、肝素钠中间体生产工艺:原材料→分解→沉淀→固液分离→洗脱→粉碎→混合→干燥成品。2、类肝素钠生产工艺:肝素钠中间体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再次酶解→沉淀→分离→洗脱→干燥成品。年产类肝素钠10吨,主要销售渠道为出口,用于肝素钠软膏和化妆品原料;年产肝素钠中间体8吨,供应国内药厂家作为原料使用。项目共消耗各种能源折标准煤82.61tce(当量值)/年,其中电力消耗67.16万kWh,项目能源消耗以电力消耗为主。万元GDP能耗为0.007吨标准煤/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第1条“1.医药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范畴。我单位承诺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备案,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规划、能评、安评、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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