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拟在已建洪湾阀室南侧建设临时阀室,临时阀室仅具备支线截断功能。临时阀室投运后,拆除已建旧阀室,在原用地范围内重建洪湾阀室,洪湾阀室设置DN650 干线截断、DN300 支线截断功能,预留 2 路分输接口,新增远程监控、远程放空功能。洪湾阀室投运后,将临时阀室设施拆除。本工程设计分输输量为1.54×108Nm3/a,设计压力为 7.8MPa,设计温度为-10~60℃,干线管道规格为D660×15.9 L450M,洪湾电厂支线管道规格为 D323.9×10 L360N。
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为临时阀室、洪湾阀室、与原干线管道的线路连接,临时阀室的新建与拆除,原洪湾阀室的拆除及洪湾阀室的新建。
设计内容为站场工艺及公用设施,包括仪表、总图、电力、通信、消防、暖通、结构等公用设施。
本工程与上游交接界面:珠海—中山一期干线两处动火点。
本工程与下游交接界面:洪湾电厂支线动火点。
废水
施工期: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餐直接依托周边社会餐饮商铺,住宿依托附近出租屋,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运营期:
本阀室不设值守人员,运营管理人员依托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原运营单位,因此,本阀室营运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废气
施工期:
施工期设置围挡,统一堆放建筑材料,设置防尘或围栏防护措施。
施工车辆和移动设备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不使用劣质燃料。
运营期:
场站设备正常运行工况下,不会有废气排放。设备检修时少量天然气放空、站内系统超压时的少量天然气放空,放空次数极少。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工程弃土将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堆场;施工废料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处置。
运营期:
本阀室不设值守人员,运营期不产生生活垃圾;阀室日常检修、维护及更换的阀门废旧零部件等直接由厂家回收,运营期无其他固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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