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面积 1734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办公房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315.4 平方米;新建 1 条矿山废料综合利用生产线,购置给料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磨选、滚筒筛、分选机、洗砂机、脱水筛、清水泵、泥浆泵、传输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矿山废料 130 万吨。
废水:
生活污水用于泼洒地面,抑制扬尘;洗砂机废水、脱水筛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磨选机废水、磁选机废水排入磁性物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废气:
本项目矿山废弃物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封闭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
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设备加装减振基础,采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
一般固废:项目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沉淀池产生的泥沙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用于于填坑铺路;含铁废料外售;废布袋,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分别装入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封,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公司定期处理;废油桶倒置控干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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