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安镇星辰尚东产业小镇北园10栋一103、104号厂房,主要生产内外墙乳胶漆、天然真石漆、防水涂料和干粉(腻子粉)。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购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2976.36m2。项目建成后年产内外墙乳胶漆700吨、天然真石漆300吨、防水涂料25吨、腻子粉6500吨。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浏阳市永安镇永安家具制造产业聚集区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浏阳市永安镇永安家具制造产业聚集区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狮潭河。
区域生产废水市政污水管网建成投入运行前,项目清洗废水由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待区域生产废水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清洗废水由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浏阳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料生产过程中配料、投料粉尘和搅拌、包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腻子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
涂料生产过程中 配料投料产生的粉尘和搅拌包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和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腻子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通过厂房、设备选型等隔声、减振、降噪后可减低部分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除尘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压滤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③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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