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目标: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标三实”项目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中心城区精模全覆盖、“一标三实”数据治理率接近100%。建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CIM精度2级全域覆盖,“一标三实”上图率接近100%,上图实体对象数据编码赋码率接近100%、准确率接近100%;完成公共大数据能力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物联感知平台等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基础平台:建设大数据能力平台、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大模型应用平台、统一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物联网感知平台、大数据协同研判平台、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能力平台、升级编码赋码平台、CIM平台能力。(2)数据实施:开展数据归集治理、建设市中区二三维时空数据资源、开展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据治理实施服务、编码赋码数据实施服务、融合上图数据实施服务,完成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数据治理。(3)行业应用场景:建设数据驾驶舱,聚焦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三大领域,通过设备管理实现全域感知终端统筹建设,依托数据汇聚、应用开发构建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智慧低空、智慧停车、韧性城市等应用场景,以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统一门户系统为枢纽,全方位推动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4)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网络能力和算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扩容建设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云平台政务分区当中云存储、云计算、服务器等支撑内容。升级电子政务外网。(5)综合保障体系:完善项目运营运维体系,围绕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建设、管理、应用等方面形成标准规范。(6)信息安全: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密码应用建设,建设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范和安全管理支撑。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镇基础实施第四条智慧城市建设。我单位承诺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备案,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规划、能评、安评、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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