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莒县经济开发区,城阳北路以西、福山路以北。项目可实现年产3万吨高纯有机矿物盐的生产能力(食品用柠檬酸盐23800吨、食品用苹果酸盐1400吨、食品用甘氨酸盐1100吨、食品用葡萄糖酸盐1600吨、食品用乳酸盐1100吨、食品用酒石酸盐1100吨)。项目用地面积约89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570平方米,购置化料、中和罐、离心机、烘干机、粉碎机、造粒机、包衣机、筛分机、全自动包装机等设备共计300台(套)。项目以柠檬酸、苹果酸、甘氨酸、葡萄糖酸、乳酸、酒石酸和碱、碳酸盐、碱金属氧化物为原料(外购),通过中和、过滤、分离、烘干等工艺生产有机酸盐。项目性质为新建,不燃煤,本单位承诺开工之前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办理节能手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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