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以东,租赁厂房建设,租赁厂房面积10898.03平方米,主要购置原料罐、装置罐、热相分离系统、污水站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备(处理非甲烷总烃、VOC等废气)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通过物理分离利用HW08类6万吨/年、HW09类6万吨/年、废油桶1万吨/年,通过隔油、蒸馏、浓缩、过滤、真空吸油、清洗等物理生产过程实现对上述物料的综合利用,实现年产燃料油1.8万吨、油桶50万个。不涉及危险废物处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类;不属于炼化涉油项目。项目不在保护区内,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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