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民联路口向东500米民乐县供热管理中心(第二热源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项目拟在原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对2×70MW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排烟系统进行技术改造。
除尘系统:原2台70MW锅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保留,更换布袋除尘器内滤袋,在脱硫塔内部增设管束式除尘除雾器,对颗粒物进行二次脱除,确保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脱硫系统:在脱硫塔顶部增设管束式除尘除雾器,原脱硫塔设计4层喷淋层,设计效率90%。本次改造,设计考虑一定余量,将原脱硫塔加高,新增1层喷淋,共设计5层喷淋,设计效率达到95%,保证SO2排放浓度<35mg/Nm3;脱硝系统:原SNCR所有设备均利旧,在SCR反应区前布置SCR喷枪,在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增设SCR炉外脱硝反应器,保证NOX排放浓度<50mg/Nm3;排烟系统:更换现有引风机,并增加及改造部分排烟管道;在线监测系统:每台锅炉脱硫塔出口增加烟尘、S02、NOX检测点。环保系统改造时,需对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硫塔、配套的水泵设备等)、脱硝系统、原排烟系统(包括引风机、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并对配电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42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69.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0.10万元,基本预备费323.1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3.63万元。
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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