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宁阳县华丰镇青城山物流厂房以西泰龙路以东,占用土地面积为4.6亩约3066.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出租方为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租赁期限20年.共投资150万元,主要新建1台2000千伏安的变压器及6台充电桩.项目新增用电600万度,项目建成后一次充电6辆大货车,实现销售收入560万元,实现利润120万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不涉及新增煤炭消耗情况,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完善后续的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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