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程主要工艺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建设等内容。本项目主要工艺装置包括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30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条线)、16万吨/年丙烯酸及2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装置、30万吨/年丁辛醇装置、15万吨/年EVA装置、60万吨/年醋酸及酯装置、30万吨/年醋酸Z烯装置、76万吨/年合成气深冷分离装置(含0.5万吨/年PSA提氢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包括:高架火炬、尾气回收装置等。储运系统包括储运罐区、油品储存间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通电、通信、空分空压站、暖通工程等以及配套环保工程。
废气:
本项目反应器进料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余热回收系统废气采用SCR装置催化还原NOx处理,各装置工艺废气经过RTO装置处理,尾气回收装置利用富氢尾气及脱乙烷塔尾气作燃料。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处理原则,项目部分生产废水和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罐/事故罐
+油水分离器+序进式气浮+水解酸化+AO池+MBR池+臭氧催化氧化+BAF池+排放池”,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循环水场,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丙烯酸装置、丙烯酸丁
酯装置废水进入废液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项目露天装置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监控池,监测合格的雨水排入工业区雨水管道,监测不合格的雨水提升到厂区污水
预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或焚烧处理,一般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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