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洪凝街道却坡村南、222省道西,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6844平方米。项目计划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2条、水泥稳定土生产线1条及相关配套设施、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水泥稳定土30万吨,用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项目已取得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批复(日自然资函[2024]42号),高速工期结束后本项目按要求拆除并复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我单位承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21〕40号)等有关规定,在开工之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咨询、办理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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