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3000吨/年铸造配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此次技改针对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于2011年经区发改局立项,2018年上生产线,批准文号为博发改投字【2011】137号,此次技改针对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山区白塔镇白塔镇小庄村(公司原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土地证号为博集建(1998)字第030003号,不新征土地,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不新建厂房。本项目占地7.9亩,淘汰1台钻床、1台电焊机,替换1台退火炉、1台混砂机,新增离芯机、高压水泵、除锈机、振分筛、回火炉、淬火炉、自动冷却设备、输送设备、氧化皮分离设备、焊烟净化器等国产设备20台(套),公用设施利用现有,技改前减速机配件年产1500吨,回转窑配件年产1500吨,技改后钢丸年产1600吨,减速机配件年产700吨,回转窑配件年产700吨,技改前后产能3000吨/年不变;技改前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变;技改前熔炼设备中频电炉:3吨/台,2台,技改后不变;技改前综合能耗233.51吨标准煤,年耗电量190万千瓦时,技改后221.22吨标准煤,年耗电量180万千瓦时;技改后万元产值能耗降低0.0422吨标准煤/万元。(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须严格按照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应急等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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