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租用连山工业园12栋1楼5号厂房(共1F)作为生产车间,租赁面积5000m2,建筑面积5000m2,厂房主要作为生产、办公等,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渠水。冷凝器冷却废水、水封废水、脱硫除尘废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大气污染:
炉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燃烧废气一起经“二级碱喷淋双碱法脱硫除尘塔+电子除尘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储罐区VOCs: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破碎筛分、开炉出料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
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5m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气脱硫渣及除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废活性炭、含油废水、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含油废水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或采取高压雾化处理后喷入裂解炉供热装置燃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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