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汝阳县。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汝阳县境内的前坪灌区北干管工程,工程线路总长 22.7km,其中开挖隧洞 7.2km,地埋管道15.5km,管径DN2400mm~DN1800mm。供水规模为10169万m3/a,其中向汝阳县供水4580万m3/a,向汝州市、郏县供水5589万m3/a,管道设计输水流量1.03m3/s~5.35m3/s。项目总投资102735.47万元,环保投资1023.61万元,占总投资的1%。
(一)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爆破废气和管道焊接烟气。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施工沿线及运输道路定时洒水、临时堆土区防尘布覆盖,设置责任标示牌、车辆冲洗装置、扬尘防治监控等措施。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使用标准燃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路线。爆破废气:采用先进爆破工艺,选用环保型炸药,尽量采用延时爆破、预裂爆破等技术,减少爆破次数,从源头上减少粉尘产生量;爆破钻孔设备要选用带除尘器的钻机,草袋覆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管道焊接烟气:随管道敷设分段进行,间歇性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在露天条件下工作,散逸较快。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基坑排水、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混凝土养护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冲洗、降尘洒水等,循环使用。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和道路洒水,循环使用。基坑排水:采用挖排水明沟的方式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施工泥浆废水:泥浆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密闭移动式沉淀罐沉淀,运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外临近施工场地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渣运至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每个生活区设置一套隔油池(5m3)+化粪池(15m3)+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工沿线洒水降尘。施工期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要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降低噪音,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施工营地、料场、施工便道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采用合理施工科学施工方式,敏感点一侧布置可移动隔声屏障;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在途经居民点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牌,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采用爆破噪声较小的爆破技术,严格控制爆破时间,每次爆破前15分钟应鸣警笛,提示警戒,划定安全范围,防止爆破飞石伤害,保障施工区及其周围人员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施工废渣、沉淀池沉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进行初步分选并及时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施工弃渣:堆放在专门的渣场区,并采取工程、植物措施进行防护和恢复;沉淀池沉渣: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T24600-2009)含水率要求后,及时清运,送往弃渣场用于土地改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在每一个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运送到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保持区域清洁卫生。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加强施工管理,人员教育;优化取弃土场,弃渣尽最大可能综合利用,大型土石方施工避开汛期和雨季,采用适生物种及时恢复生态,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各施工区内设围挡,限制作业面严格征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完工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弃渣场尽快进行复耕,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河道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时序,施工物料应远离水体,施工弃土弃渣合理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加强人员培训、装卸作业管理、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和车辆运输过程中的严格要求,制定严格的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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