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祁县城赵镇高城村北0.48km处,现建有3条肠衣生产线、1条肝素钠粗品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半成品肠衣30t/a、肝素钠粗品0.1t/a。扩建工程占地面积为13111.6㎡,拟拆除厂区内所有现有设施,在现有厂区两侧新建现代化生产车间、库房、冷库、办公楼、污水处理站及其除臭设施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共设置肠衣生产线 6 条、肝素钠粗品生产线 2 条,建成后年产半成品肠衣150万把、肝素钠粗品10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占总投资的8.34%。
废气:
产车间产生的恶臭废气和肝素钠沉淀、干燥过程产生的乙醇挥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处理,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同污泥压滤间换气系统产生的臭气全部通过1套“水喷淋装置+生物洗涤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肝素钠粗品粉碎产生的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供热使用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锅炉废水、肠衣车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废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软水制备废水全部回用于设备清洗;肝素钠车间产生的高盐废水单独收集,采用“次氯酸钠强氧化+蒸馏结晶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规模为8t/h;其他一般生产废水采取“二级气浮+厌氧+二级A/O+二沉+终沉”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规模10t/h。厂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祁县鸿宇市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祁县鸿宇市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固废: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肠皮、破洞肠衣、过滤残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饲料加工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肝素钠粗品破碎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全部作为产品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树脂分别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结晶盐按相关要求进行进行危废鉴定(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合理处置;产生的废树脂(肝素钠粗品吸附)及废润滑油、废手套、废棉纱、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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