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泰山文*******项目(一期);2、项目属于改建类项目;3、项目位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天平湖路以南,梅山西路以东,泰山文旅健身中心场地内;4、项目总投资为约46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占地面积63亩(无新增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约473.90tce;改造内容为:结构加固约20000㎡,拆除15000m3,新增墙体砌筑约7300m3,新增装饰板约12000㎡,机电系统全面升级,增加空调管道约400米,增加钢管约1300米,增加消防管道2000米。优化垂直交通位置与数量,增加直梯一台和扶梯六台。新增沥青道路1400㎡、新增塑胶慢跑道400㎡等工程。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井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开工时间2025年7月、竣工时间2028年5月,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项目无需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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