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于山东省肥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肥城市边院镇)。2、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拟征用地约204亩,建设100MW/400MWh二氧化碳储能电站。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约8.4亿元,二期投资约3.6亿元。3、基本建设情况:总占地面积约135999.86平方米。一期拟建设储能主厂房、综合用房、220KV升压电站、储气仓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总用地面积约106540平方米;二期拟建设光伏发电、运维楼、大型备品备件仓库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总用地面积约9926平方米。光伏设置在CO2低压储气装置柔性气膜顶部,装机规模8.0MW,年均利用小时数1082h,年均发电量875.5万kwh,全部自发自用。4、主要设备及选型:本项目拟规划建设100MW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电站一座。规划储能规模:配多级宽负荷压缩机1套,100MW透平机组1套。储能时段连续压缩运行8小时,发电时段连续发电4小时,压缩机压缩后的二氧化碳经换热和冷却后转变为液态,储存在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内,透平做功后排出的二氧化碳送入二氧化碳储气仓,容积340万立方米。同时配套设置加压水蓄热罐、透平和压缩机段间换热器以及液化复温装置。5、本示范项目拟建设的二氧化碳储能电站项目为节能环保工程,以新能源弃电进行储能,并在用电峰值时释放电能,具有削峰填谷作用,满足系统调峰需求,还能有效平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性和供电质量,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项目不涉及化石燃料及各种化工原料的使用,不涉及污染物排放,运行阶段对环境影响很小,具有极高的环境友好性。项目建成后年耗电约7392万KWh,年耗水量约25000吨,折合标煤共计约9086.91吨/年。6、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无需窗口指导,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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