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柿子镇水银村水井坝村民小组。项目属于临时用地,用地面积为9525m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 1 座混凝土拌和站,设置 4 条生产线,年均生产混凝土 8.8 万m 3 及配套设施。工程由主体工程(搅拌系统、原料堆棚、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配料仓、砂石分离机)、辅助工程(地磅房、压滤机、办公生活区、蓄水池、沉淀池)、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储运工程(厂区道路)和环保工程(废水收集沟、沉淀池、化粪池、洒水车、布袋除尘器、危废暂存间、绿化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9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水环境: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①生产废水主要为产生极少的混凝土养护等废水,不外排,直接蒸发于空气中;②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①设置洗车池和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池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②优化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基础开挖回填过程加强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③施工场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或围栏,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的,应设置警示牌,紧邻居民侧加高围墙或拉防护网等;④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约每日4~5次;⑤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⑥完工后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
(三)噪声:①合理分布施工布置,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③从声源上控制,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⑤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⑦场界设置围挡等,隔声降噪。
(四)固废: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正沟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②拆除垃圾、土石方用于回填项目区;③建筑垃圾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五)生态: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施工严格控制用地,在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不越界建设等。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一)水环境: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他办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作物施肥;②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和高压喷雾系统用水蒸发损耗;③绿化用水经土地吸收渗滤、植物吸收和蒸发后,无废水外排;④搅拌机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混凝土拌合用水利用;不设置洗车平台,无洗车废水产生;混凝土拌合用水全部随混凝土带走,无废水产生。⑤初期雨水经收集沟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混凝土生产。
(二)废气:①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截留粉尘,截留粉尘落回筒仓内回用不外排,少量粉尘经呼吸孔呈间歇性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②原料堆棚扬尘通过彩钢瓦罩棚全封闭,配置有1套全自动高压喷雾系统;
③搅拌主楼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极少部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搅拌主楼顶部罩棚内呈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物料过程少量逸出呈无组织排放;④厂区内地面混凝土硬化,配置罐车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扫,运输车辆均为封闭运输,严禁物料抛洒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扬尘产生量可减少 90%;⑤机械尾气呈间歇性无组织排放,在大气环境中自然稀释扩散;⑥设置1套抽油烟机,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且位于彩钢瓦罩棚内,搅拌主机和皮带输送机加装罩棚和减震垫;水泵均为潜水泵;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鸣、禁止超载运输等;厂界种植绿化隔声降噪。
(四)固废:①废混凝土砂石分离后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滤饼运至弃渣场;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密封运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③化粪池污泥通过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废混凝土经砂石分离后作为原料进行搅拌系统循环利用,严禁外排;④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滤饼进入晾渣池,回用项目生产,严禁外排;⑤废润滑油、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由项目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域,沉淀池、洗车池、厂区及厂区道路等作为一般防渗区。经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后,无废水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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