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项目整体情况说明1.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昌八○一台搬迁安置项目建设预案;项目使用单位:南昌广播电视台下属南昌八○一台;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项目类型:新建;实施计划:整体规划,一次实施到位;项目总投资:约4525万元人民币(不含征地费);资金筹措: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征收补偿款和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年限:2026年-2027年。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80亩。总建筑面积约 3083.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工艺系统安装3套中波发射系统,配置3副中波发射天线及配套设施;新建节目传送系统;新建全台自动化系统。?房屋建筑工程迁建南昌八○一台,新建中波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含数字视听研发中心)、职工宿舍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083.2平方米。?公用工程给排水、电力、空调通风系统等。?其它辅助设施新建行政附属设施,如道路、围墙等。1.2 建设任务搬迁安置南昌广播电视台下属南昌八○一台,保证现有对南昌市的广播及实验频率覆盖效果。同址建设数字视听研发中心,打造新视听产业,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展现智慧广电新成果。1.3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3083.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3.1 工艺系统1.3.1.1 中波发射机系统拟在新建的发射机房按4个发射频率建设(4个机房),安装6台25kW中波发射机、3套40kW假负载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发射机系统采取一主一备、主备发射机同功率等级的技术配置。共6台发射机,其中4台25KW发射机、1套40kW假负载及相应的附属设备新采购,2台25KW现有发射利旧。4台10KW发射机、1套15kW假负载等设备待处理。1.3.1.2 天馈线系统建设1座100米高的自立底部绝缘式铁塔中波天线;2座76米高的自立底部绝缘式铁塔中波天线。主备双馈线铺设布置。1.3.1.3 节目传输系统本项目工程中波发射共3个频率,需发射的实验节目源共2套,南昌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率1套;所有发射的广播节目源传输均采用数字信号的主、备路传输方式,达到系统级备份,即系统中无任何节点安全瓶颈,任一设备故障不影响系统的播出和其它主要功能。本项目节目源传输主路采用光传输,备路采用卫星接收和有线信号接收方式,每套广播节目均有三路信号源。1.3.1.4 发射台全台自动化系统按“有人留守、无人值班”的自动化管理模式建设本系统,各项功能、参数均达到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T252-2011《广播电视发射台自动化通用要求》的要求。系统由核心业务自动化、公共业务自动化系统及显示系统构成,具备GPS校时功能,预留与上级管理机关的接口,实现对台站内各自动化系统运行和相应的业务处理过程的统一管理和监控,完成对台站的播出发射业务的实时监控。3.2 房屋建筑工程迁建南昌八○一台,新建中波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职工宿舍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083.2平方米。1.3.3 公用工程给排水、电力、空调通风系统等。1.3.4 其它辅助设施新建行政附属设施,如道路、围墙等。1.4 建设原则1.4.1建设用地原则原则按不低于现台址规模建设。1.4.2迁建原则根据广播发射台性质、任务的特殊性,应是先建后迁。迁建项目完成前,应保证南昌广播电视台下属南昌八○一台现址的正常播出,待新建台投入正常使用后,方可实行搬迁。1.4.3方案设计原则在本工程规划的用地范围内,充分利用土地,合理组织交通,形成完善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充分满足建设方的设计要求。在功能决定形式的前提下,将建筑功能与外观形式完美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并充分考虑到规划局对外观的要求,力争体现出该建筑的严谨性和开放性。1.4.4建筑选材原则考虑到经济合理,使设计达到节约能源、节省投资的目的。充分考虑城市环境的美化,结合实际情况,创造舒适的内部和周边环境,综合体现所建工程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率。1.4.5设施选用原则新台所有硬件设施依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现行技术政策配备。建筑设计和施工应遵循“经济实用,有利生产”的原则,采用简洁的建筑造型,建筑材料选用充分考虑节能降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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