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棋盘街100号。本项目位于吉林机务段院内,利用企业现有场地新建危险废物存储站1座,包括覆土卧式废机油库、固体废物危险品存放库房两部分。本项目所储存的危险废物均为企业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不接受外来危险废物。本项目新建覆土卧式废机油库1座,采用地埋式,内设30m3卧式机油罐3个,废机油罐为地埋式内钢外玻璃纤维双层油罐,地下储油罐设置防渗漏检查井,周围场地硬化。机车废机油收集地点设在整备库北侧J1线上,采用地埋管路输送到油泵房,再经油泵管输进入油罐内,地埋管线长度约390m,设1主1备两个LC油泵。新建固体废物危险品储存库1座,包括油泵间14.64m2、废铅酸蓄电池暂存间24.64m2(设置导流沟和0.5m3的应急收集池)、废滤芯暂存间26.84m2、废油漆桶暂存间26.84m2、废含油棉丝暂存间26.82m2。本项目油泵间、废铅酸蓄电池暂存间设置采暖,采暖由现有供热管道接入,不新建采暖锅炉。危废暂存间各分区,内设防止液体流散设施,设置深度10cm的导流沟及应急收集池,库房门口设置高度为20cm的防慢坡,室内地面、导流沟及应急收集池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执行。本项目暂时储存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分区存放,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运输,定期转运至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44.56㎡。本项目生产需要工作人员4人,全部从原有员工调配,全厂不新增员工,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65天。项目总投资312.5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必须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将全部区域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的规定设置。严格进行地面和墙面防渗防腐处理,并设置警示标志牌。本项目仅贮存该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只进行暂时储存,不涉及后序处理。
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在收集、转运过程中,均按规范标准程序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堆放、撒漏。
2、本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对应的容器盛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用密封塑料袋盛装;盛装的容器留足够空间;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贮存危险废物时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分类、隔离方式贮存。对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管理标签。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账制度,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废机油用双层储罐储存,废铅酸蓄电池密封储存于防渗漏、耐酸腐蚀的专用容器,废含油滤芯储存于防渗漏密闭桶,废油漆桶储存于防渗托盘,废含油棉丝储存于防渗漏密闭桶。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容器外标明其内盛物的相关说明,包括危废装料日期、危废名称、重量、成分、特性等,卸货过程中轻装轻放,防止泄漏、抛洒等。
3、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外运过程中采取遮盖措施避免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制扬尘,不外排;储罐及管线试压废水排入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对收集物包装容器和地面进行清洗,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因此,本项目不产生新增废水。
5、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暂存间废气通过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防酸铅尘过滤网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滤芯暂存间、废油漆桶及废含油棉丝暂存间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机油在收集点通过油泵及直埋管路输送至储罐内,废机油转运时通过加油枪向转运车加油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机油以气态形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确保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以及各类管线、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储油罐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贮存场所的防腐防渗并加强维护;每年对危险废物库房进行裂缝检查,确保表面无裂隙,确保防渗层有效。在存储区设置导流沟和应急收集池。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严防地上、地下设备、管道泄漏事故或人为泄漏。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收集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控制进出厂区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车辆随意鸣笛,排风机采用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东侧、南侧、北侧2类和西侧4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产生的电解液中和废渣采用防渗漏、耐酸腐蚀的专用容器密封储存,并置于塑料托盘上,暂存于废铅酸电池暂存间;铅尘及废铅尘过滤网采用防渗漏、耐酸腐蚀的专用容器密封储存,并置于塑料托盘上,暂存于废铅酸电池暂存间;废碱液使用密闭容器盛装,置于托盘上,暂存于废铅酸电池暂存间;废活性炭用密封塑料袋盛装,暂存于废滤芯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严禁仓库外装卸。
9、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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