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概况:全厂占地面积96.46亩(本项目新增土地62.63亩),利用已建建筑4000m2,新增破碎车间1500m2、原料库5500m2、污泥库1250m2,新增皮带输送机1套、装载机1台等,在原辅材料中增加污泥、粉煤灰及煤渣替代部分弃土,原破碎筛分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废弃,在新建破碎车间内重新安装环保设施。本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1.1亿块节能型烧结煤矸石砖。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新建破碎车间采用全封闭式,车间顶部采用全覆盖湿法抑尘水喷雾系统,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设备为密闭设备,筛分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的粉尘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泥恶臭:污泥库产生的恶臭采用密闭式污泥库+负压收集,收集后由风管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项目原煤矸石用量不变,原烟气处理设施不变,故本次环评内容不涉及隧道窑烟气。炉窑烟气经现有脱硫塔处理后,由现有排气筒DA004排出。
本环评设置的厂界环境防护距离为:东厂界外50m,西厂界外50m,北厂界外50m,南厂界外65m。根据现场勘查可知,项目厂界外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项目运营后,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准建设居民、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性建设。
(2)废水
技改后,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台厂内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不外排;脱硫塔废水经厂内现有六级沉淀池+蓄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装置,不外排。
(3)噪声
本次技改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皮带输送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经过类比,声级值范围在70~80dB(A)。在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全厂四周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废泥坯、沉淀池底泥、脱硫渣均回用于制砖原料;废机油及废液压油、废UV 灯管、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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