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泰安市*******车充电站项目;2、项目类别:新建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西南峪村西停车场,项目东至西南峪村旱田,西至09公路,南至牛徐路,北至旱田;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包括:项目投资额度6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1250kVA配电设备3台,400kW直流充电机8台,16个200KW充电枪,160KW直流充电机2台,4个80KW充电枪,规划30个停车位。项目建成后可同时为20台电动汽车充电。项目年综合能耗年消纳电量6980000度(折合858.54吨标准煤);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条“电力”中的“5.电力消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计划2025年8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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