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五莲县街头镇席家庄村南,占地面积约68350㎡。项目总投资18621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3#,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链板式给料机、无轴滚筒筛选机、单螺旋分级机、电磁浆料磁选机等,共计94台,利用所在石材加工园区石材加工企业产生的锯泥为原料,建设锯泥水洗分离无害化处置生产线和花砖生产线,年处置锯泥约100万吨。
(一)废气:给料废气G1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筛选废气G2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车废气G3车间封闭+洒水抑尘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尾料筛选废气G4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G5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储罐呼吸废气G6采取袋式除尘器除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搅拌废气G7采取喷水抑尘+袋式除尘器等除尘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并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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