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0-3-9 数据编号: 21557 所属类别:

四川城乡污水处理末端(2.5环外)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城乡污水处理末端(2.5环外)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09]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09]6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2.5环以外片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城乡污水处理末端(2.5环外)收集管网约9公里,管径700mm—1000mm,在截污主干管网范围内建设一座日处理10000吨能力的污水提升站和沿线基础设施恢复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2个标段(其中二标段含污水提升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财务要求:近3年内(2006年-2008年)未出现亏损;

(3)近三年(2007年-2009年)已完成3个以上(单项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四川省内业绩至少1个;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本项目施工企业应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6)项目经理资格:有已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设施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等级技术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了3个类似工程;

(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8)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