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3-10 | 数据编号: 21606 | 所属类别: |
一、本项目经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以 《关于同意芦山县龙门乡综合治理项目青龙场污水管道工程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的批复》(芦发展固〔2010〕151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芦发展固〔2010〕比选备案第35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芦山县龙门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芦山县龙门乡农村综合治理项目青龙场污水管道工程 |
建设地点 |
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村 |
实施时间 |
2010年2月至2010年5月,工期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新修污水收集管道701.3米;2、新建化粪池100立方米1座 |
建设资金 |
中央灾后重建基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工程质量均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芦山县龙门农村综合治理项目青龙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