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南城区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截污干管及河道改造),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兴建。由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单
位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招标延期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荆门市南城区污水综合治理工程(截污干管及河道改造)位于荆门市南城区,长约9公里,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的监理。
二、招标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
三、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