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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8-11 数据编号: 30981 所属类别:

福建泉州南安市污水配套管网城北组团工程2#污水提升泵站招标公告

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0]151号的南安市污水配套管网(城北组团)工程2#污水提升泵站,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标书、网上答疑、网上匿名投标。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面积约813.3m2,投资额约38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污水配套管网(城北组团)工程2#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 ;
1.1.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
1.2. 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_;
1.3. 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1.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统一出售(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0595-86353790)。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企业且为南安市企业或已在南安市设立分公司的外地企业。
3.2.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开标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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