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安市城区鸭母洋垃圾场渗滤液排放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城区鸭母洋垃圾场渗滤液排放管道工程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2010〕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鸭母洋垃圾场渗滤液排放口至程家垅将军桥口岸 ;
2.2. 建设规模:管道总长1748米 ;
2.3. 标范围和内容:管道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
2.6.3. 代建单位:无 ;
2.6.4. 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