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12 | 数据编号: 31090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市区排污管网工程第一阶段工程林桥坑污水提升泵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项目己由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韶市发改资[2009]47号文 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关市中利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韶关市区排污管网工程第一阶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到位。本项目是对韶关市区排污管网工程第一阶段工程林桥坑污水提升泵站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此次招标设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内容包括:林桥坑污水提升泵站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的培训服务等,投资约279万元;第二标段内容包括:林桥坑污水提升泵站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人员的培训服务等,投资约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成套设备供应商或经销企业且具有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材料质量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排污泵具备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闸门、启闭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生产(使用)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8月18~19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写送: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8 月 3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中利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