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12 | 数据编号: 31093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城镇截污三期工程(澥浦镇污水干管泵站以西段)(监理)己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0]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海区澥浦镇
结构形式:管网
工程造价:约为777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从穿心港河开始,沿镇埔路自西向东途经广源路交叉口,进入污水提升站,桩号为AK0+020—AK1+116.77(含CK0+002.36—CK0+200桩号),具体详见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同时提供经镇海区建设与交通局登记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