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4 | 数据编号: 22847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龙湖生态移民住房二期室外排水工程已经由宁发改审发【2013】3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沙村;
2.2工程规模:龙湖移民新村住房敷设管网2377.9米(敷设DN300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SN4.0级),包括管件、检查进56座、20cm 厚毛石灌浆基础、敷设DE110PVC-U排水管,包括管件;过路处穿DN300、DN400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2.5m3。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