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4 | 数据编号: 228546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周边配套管网工程( 1# 泵站及其至污水厂管道)施工监理 已由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以 漳台经【 2014 】 22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政府性投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2800 万元; 1# 泵站 — 污水处理厂段主干管全长约 2.25KM ,管径 DN1400 ,另外文圃泵站污水收集进 1# 泵站管道及主干管周边汇集支管合计约 597m ,总计总长约 2847m ;泵站设计规模 12 万 m3/d 。
2.3 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包含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止。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2 具备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持有市政专业的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