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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14 数据编号: 2285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浦江县浦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浦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浦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0t/d生活污水处理4座,15t/d生活污水处理1座,60t/d生活污水处理1座, 100t/d生活污水处理1座;及污水处理池周边绿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土方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钢筋砼水解调节池的浇筑、成品集水井的安装、MBR膜一体化设备基础浇筑及安装、污水处理池周边绿化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浦阳镇辖区。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1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在建工程的(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2)虽无在建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3)虽未在建但已签订合同的;(4)不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的。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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