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14 | 数据编号: 228602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各有关投标人:
日照市市北水厂工艺设备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3-1219),于2014年4月30日分别在日照市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务网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统一变更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规定「水厂建成后要求试运行三个月,除电费外其他费用由投标单位支出(其中工艺调试运行费用采用暂定价10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中)。」
现变更为:水厂建成后要求试运行三个月(除自控、电气、臭氧外达到运行状态,设备缺项自行添加),除电费、水费外其他费用由投标单位支出,费用由投标单位统筹考虑,计入投标总价。
三、原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