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14-5-14 数据编号: 22860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山东日照市市北水厂(净水厂)工艺设备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项目更正招标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日照市市北水厂工艺设备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3-1219),于2014年4月30日分别在日照市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务网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统一变更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文件规定「水厂建成后要求试运行三个月,除电费外其他费用由投标单位支出(其中工艺调试运行费用采用暂定价10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中)。」
现变更为:水厂建成后要求试运行三个月(除自控、电气、臭氧外达到运行状态,设备缺项自行添加),除电费、水费外其他费用由投标单位支出,费用由投标单位统筹考虑,计入投标总价。
三、原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审要素

50 分

投标报价

40

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40 分(基本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 的,从基本分扣 2 分;每低 1% 的,从基本分扣 1 分,扣完为止(不足 1% 不计按内插法计算)。

2. 评标基准价系指: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 5 时 < 含 5> ,不再去最高、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 本项目设预算控制价( 18967792.37 元),若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竣工前不得有其他项目)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得 1 分,副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正高级职称的得 3 分。 本项计分以上述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没有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企业业绩

1

投标人至今已完成的日处理 4 万吨及以上自来水厂、中水厂或污水厂(含中水回用)每有一个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资信

6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MS18000 系列体系认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安装工程类获奖证书、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每具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6 分,本项计分以上述认证证书原件为准,没有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50 分

材料、设备

25

选用材料、设备响应招标文件,设备选型合理,制造工艺先进、原材料优良,各项技术参数,技术性能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且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稳定性高、成功应用案例多且用户评价较高,电气、材料质优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投标人对《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有关材料的认知程度。 由评委酌情打分,好:得 22-25 分;较好:得 18-22 分;一般:得 15-18 分 (不满足带 # 号技术要求一项不得分,不满足带 * 号技术要求累计两项不得分)

安装施工

组织设计

1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