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入围资格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4]8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入围资格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域范围内,2014年计划完成自建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07个村,总投资约为10287万元,其中监理费用约400万元。计划选取七家监理单位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