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6 | 数据编号: 23766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霞湾港(排污渠)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工程(老霞湾港治理工程)已由株发改审[2014]7号文批准建设,株发改招[2014]5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霞湾港(排污渠)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工程(老霞湾港治理工程)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
2.2 招标编号:yczxzz20140613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2.4 工程规模:本项目对老霞湾港自清水路至入江口2.6千米主渠及支渠重金属污染河段、霞湾港下游滩涂淤积区水塘进行综合治理。对老霞湾港及下游淤积区水塘实施疏浚和底泥清淤工程,将污染底泥脱水后进行无害化治理;老霞湾港及下游淤积区生态拦截堤岸建设。此次招标的项目总投资额约6800万元。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8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于2014年 7 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