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5 | 数据编号: 32183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200MW 和 2×300MW 机组脱硫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200MW 和 2×300MW 机组脱硫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
工程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200MW 和 2×300MW 空冷供热机组配套建设有炉后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经过几年的运行检验,湿法脱硫装置在脱硫效率,煤种适应性,运行经济性以及生产安全稳定性等几个方面很好的适应机组生产要求。为达到湿法脱硫装置废水达标的要求,包头第二热电厂拟新建脱硫废水装置以满足环保要求。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脱硫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200MW 和 2×300MW 机组脱硫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处理量为 50t/h 。要求提供全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设备制造、供货、拆除、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试运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现场。
四、计划工期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前完工( 168h 试运完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运行一年以上的火力发电厂脱硫废水处理项目工程 2 台机组及以上业绩(附合同和投运证明);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媒介:/
6.2 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nzb.cn )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 , 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 “ 注册用户须知 ” ,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5 年 3 月 5 日 09 : 00 时起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 17 : 00 时止(节假日除外),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nzb.cn )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