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5 | 数据编号: 32188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常教人和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833(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该工程为常教人和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包括105国道片区和伦常南路片区,具体施工内容:改造及新建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1800mm;新建检查井、雨水口;改造原有雨水检查井,对现状合流管及雨水管进行清淤;对拆除的路面及人行道进行修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 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3.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