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浦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常乐镇供水扩网工程等6处)土建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常乐镇供水扩网工程等6处)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农[2010]50、 [2015]17、2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海市水利局、北海市财政局以北发改农[2015]8号文下达了合浦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北水招标备案〔2015〕6号,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合浦县境内。
建设规模: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属Ⅰ级供水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 年5月18日(以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计划工期136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合浦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工程建设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36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常乐镇供水扩网工程、常乐镇供水扩网工程(解决学校)、石湾镇供水工程(二期)、石湾镇供水工程(二期)(解决学校)、石康镇供水扩网工程、石康镇供水扩网工程(解决学校)共6处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图纸),合同估算价约95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 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