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广西隆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60号
法定代表人:陆应干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4872087
你单位递交的关于藤州大道中段至陶瓷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工程(项目编号:XZZBWZ1412120A)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针对你单位提出的你公司报价的投标系数(即K值)即为开标时抽取的合理低价调整系数(K)值12.9,为何不中标的问题,我公司在查阅了相关的评标资料后,现就这一问题答复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顺序评审至技术标时,你公司技术标的评审分数低于60分,故不能通过技术标的评审,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2页“否决投标条件”第“B1.6 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这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对你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出了否决投标处理。
如果你单位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广西藤县漓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