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编码: |
420105201506030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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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工程名称: |
汉阳大道(滨江大道 - 三环线)供水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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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420105201506030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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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汉阳大道(滨江大道 - 三环线)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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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部门: |
市(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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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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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贤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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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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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艾芳 |
电话: |
83981871 |
手机: |
1370714700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宋波 |
电话: |
87273735 |
手机: |
13873128742 | ||||||||||||
工程地点 |
起于汉阳大道滨江大道路口,止于汉阳大道三环线路口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汉阳大道(滨江大道 - 三环线)供水管道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 。 | |||||||||||||||||
招标项目概况 | |||||||||||||||||
本次招标工程 |
17047.6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 2015 】 64 号 |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 |||||||||||||||||
计划工期 |
18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标段数 / 采购数 |
1 | ||||||||||||
对投标人资格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
对投标人要求 | |||||||||||||||||
投标人资质 /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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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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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注册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 、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1 )未被责令停业; 2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 )申请人或拟派项目总监不在武汉建设信息网和武汉建设网公示的不良行为公布期内。 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5/10/13 11:56:21 |
2015/10/18 11:56:21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该公告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www.cnwhjs.com———— 网员特区 / 其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
2015/10/20 10:30:00 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民之家三楼大厅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10/21 11:56:21 至 2015/10/22 11:56:21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5/10/22 11:56:21 | ||||||||||||||||
评 标 办 法 | |||||||||||||||||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武城建规【 2013 】 5 号)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
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 , 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 , 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 7 家 . | |||||||||||||||||
备 注 | |||||||||||||||||
一、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一次性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进行原件核查: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5 )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只承担本工程承诺书;( 6 )企业信誉承诺书;( 7 )进鄂备案证明(如是省外企业的话);( 8 )计划用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在企业注册地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原件审查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