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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县大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文件更改及图纸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17:55: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 大塘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编号:[2015]忻城施GZ第 15 号(重)

3、招标代理编号:GS(LB)2015044GXC

4、公告日期:2015年9月25日

二、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4.1项中的业绩要求修改为:“MC-MBBR制造厂商的该设备近三年内(即2012年1月1日至今)需有应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其他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多级复合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C-MBBR)制造厂商的设备授权书(原件)。

多级复合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MC-MBBR)制造厂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制造厂商具有该设备制造生产能力,设备环保性能达到国家规定:

(1)MC-MBBR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2)MC-MBBR设备实物照片。

(3)MC-MBBR制造厂商的该设备近三年内(即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应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需向业主提供MC-MBBR设备一套,作为样品封存,后期中标人提供产品应与封存样品一致。

注:①、如果MC-MBBR设备制造商所提供产品及技术资料与本项目所设计设备不符,将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将暂停其参加来宾市三年内的采购活动;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将相关信息上报来宾市招标行政管理部门。

(5)如有必要,在公示期间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实地考察发现与其投标资料不相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2、本项目原截标时间为2015年 10 月16 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 10 月 28日上午10时00分。

3、本项目图纸补充通知详见附件。

4、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执行。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

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39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新兴路147号

联系人:樊工 联系人:黄超

电话:0772- 5512353 电话:0772-4238880 传真:0772-4238880

2015年 10 月13 日 2015年 10 月 13 日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5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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