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JS2015-051-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豫财环[2014]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蔡县龙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工程划分
2.1项目名称:新蔡县龙口镇腾龙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XCJS2015-051-1
2.3建设地点:新蔡县龙口镇
2.4项目总投资:162.5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2.8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包括厂区工程、污水处理系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中标、预中标已在网上公示的中标结果,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