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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县水厂建设工程(净水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9 16:45: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5]121号 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和自筹 。招标人为宁远县自来水公司和宁远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远县城北水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华石盘村;

  3、招标范围:设计日产3万吨自来水厂1座、输水管网10公里、配水管网18公里,包含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选择水源与取水方式、用水量计算、提出可行性给水系统、输水管与给水管网设计、取水工程设计、净水厂设计、泵房设计、项目概预算等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期和生产调试期的配套服务。

  4、设计周期:30天;

  5、设计费上限值:62.8万元,设计费用中包图审送审及审查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国家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 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 09:00至11:30,15:00至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宁远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指挥部(宁远县自来水公司新办公楼506室)。

  4.3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⑥类似水厂建设工程的合同书⑦其他设计人员相关职称证书(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和网上查验有关证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1月 30日 9时00 分,地点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7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自来水公司、宁远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 址:宁远县九疑南路

  联系人:郑先生 13974646026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永州市道县濂溪北路122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107267505,0746-523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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