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5]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连江县浦口镇丰居、东浦工业集中区;
2.2工程规模: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工程预算价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铺设DN300-DN800污水管道全长12.037公里;新建0.7万m3/d污水泵站1座,近期规模0.2 m3/d,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9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如保修期内有监理服务,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费另行约定)。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3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37.87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为准。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定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1.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有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3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本项目“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所指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三级项目。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近六个月,投标人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8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连江县莲荷东路33号 ,邮编: 350500 ;
电话:0591-26161879 传真:0591-26123167 ;
联系人: 卢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5层,邮编: 350001 ;
电话:0591-87667821 传真: 0591-87667821 ;
联系人: 叶小姐、何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投标人请在汇款单备注栏上标明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码0591-26225100 咨询电话0591-26225155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东浦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