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回用安装工程项目经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运发改环资发[2015]3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原厂址内。
2.2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8000m3,回用规模6400m3/d。
2.3项目投资:约1800万元。
2.4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4至2016年3月10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4.2 报名地点: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59-2222973
4.3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证书;(6)银行开户许可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税务登记证(副本);(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等有效证件及资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4.4.投标人报名后需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凭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码(1408281601080219-01)。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康先生 13100192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曹女士 0359-2052778 18835949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