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PZC2016-1615Ag-5996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内容为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指导(C包为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应的培训、售后服务和维保等服务。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时间按业主需求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资金来源:市政府融资加企业自筹,约570万元,已落实。
4、包种划分:
A包:阀门
B包:水泵、电机
C包:加氯设备+安装
D包:高低压设备、自控仪表
E包:车辆、化验及机修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及行业相应资质的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具有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并在过去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8、产品具有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免检证书。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 月 5日至2016年 3月 11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17:30。
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二楼(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企业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10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10时
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5-28302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937566014
传 真:0371-55638079